一名青年不堪女友分手,在她臉頰淋潑鏹水,事主受到極大的傷害,法官重判十年監禁,以重刑作出阻嚇信息,朗天認同判決.
有時候愛的反面是恨,是鐵一般的事,向一個曾經深愛的人作出如此殘忍的事是難以想像,但愛得深恨也同樣深,好像是相對的,相信這位青年人一定非常深愛女方,不想對方離開,由其是女方自稱另結新歡,更引起不滿情緒,可怕的事件也因此而起.
兩個人的相愛比相處更容易,相分更是難上加難,由其祗得一方的情迷著了時候,分手不容易,既顧及對方的自尊,也不傷害對方為原則,相分是一種藝術,和平分手,再見亦是朋友談何容易,分手也可以是一個專門的課題.
朗天希望受害的女方早曰康復,願主祝福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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